2008年1月3日 星期四

台北縣的一級古蹟

淡水紅毛城 所在城市: 台北縣 古蹟等級: 一級古蹟 古蹟類型: 衙署 建造時期: 明崇禎二年 (西元1629年) 歷史沿革 淡水紅毛城古蹟區是目前臺灣地區現存最古老的建築之一,被列為臺閩地區第一級古蹟。
淡水紅毛城,原名聖多明哥城( San Domingo),一開始為西班牙人所建。崇禎十五年(1642年),荷蘭人北上驅逐西班牙人而據有臺灣北部,因時人稱荷蘭人為紅毛,故稱此城為紅毛城。南明永曆十五年(1662年),延平郡王鄭成功驅逐荷人,但對北方的雞籠、淡水無力經營。永曆三十七年(1683年)雖曾命何祐重修紅毛城,但不到一年鄭氏王朝即面臨兵敗降清的命運。臺灣入清版圖後,因統治政策消極,紅毛城又遭到長期荒廢之命運。雍正二年(1724年),淡水廳同知王汧重修此城,殘蹟才因而得以保存。 咸豐八年(1858年),中法天津條約首載淡水開埠,咸豐十一年(1861年),英國派遣副領事郇和(Robert Swinhoe)來臺,並首設領事館於打狗。同治七年(1868年),英國向清廷租用紅毛城為領事館,用以處理國際事務、照顧英國僑民,並兼管海關稅務及情報蒐集等業務。
自淡水開港後,因臺北盆地的茶與樟腦輸出大盛,領事館業務日益繁重。光緒十七年(1891年),主堡東側興建領事官邸。光緒二十一年(1895年),清廷於甲午戰爭戰敗後,割讓臺灣予日本,日治時期的紅毛城仍繼續租予英國,做為領事館之用。民國六十一年(1972年),中、英斷交,英國撤館,委託澳大利亞代為管理。是年十二月中、澳斷交,英國又委託美國代為管理。民國六十九年(1980年)六月三十日正式收歸中華民國所有。建築特色 紅毛城主堡是一座紅色外壁的城砦,內部則是相當具特色的半圓筒形穹窿構造,主堡原具軍事防禦功能,故城牆非常堅厚,屋頂上有雉堞。領事官邸在主堡東側,是英國人於1891年所建的紅磚二層洋樓,外牆上的「VR1891」磚刻圖案及花瓶形欄杆皆十分精美,此類十九世紀中期英國人在東亞和南洋通商或殖民時興建的洋樓,一般稱為「殖民地式建築」。南門即外門入口,使用觀音山的石條砌成,是紅毛城古蹟區中唯一的中國式建築。建築形式 一般所稱的紅毛城,其實是「紅毛城古蹟區」,其中包括了主堡、洋樓式的領事官邸以及清代建築的南門等,同時兼具軍事防守、領事辦公及地牢等不同的建築功用。構造方法 紅毛城主堡-半圓筒形穹窿構造領事官邸-紅磚造主要建材 石材、紅磚 其他 紅毛城,位於臺北縣淡水鎮圭柔山文化里中正路二十八巷一號,原名聖多明哥〈San Domingo〉城,是明崇禎二年〈一六二九〉西班牙人為所創建,後為荷蘭人所據,時人呼荷蘭人為紅毛,因稱此城為紅毛城。 明天啟六年〈一六二六〉,西班牙人為亞洲貿易權,從臺灣北部的三貂角登陸,佔領雞籠〈今基隆市〉,並於社寮島〈今和平島〉北方斷崖上建築聖薩爾瓦多〈San Salvador〉城互為犄角,作為傳教化民之所。至崇禎二年七月,西班牙人由基隆西航,侵入臺灣西北海岸的淡水港,佔領滬尾〈今淡水〉當即名其他為加斯度〈Casidor〉,於港口之北岡上,舊有漢民或土番所築堡壘之遺址中,另建一城岩,名為聖多明哥。 聖多明哥城是以粘土、蘆葦、竹子和木材為材料築成之簡單的城岩,控制著淡水河口附近各番社部落。由於西班牙人向當地的土著徵收重稅,引起土著反抗。崇禎九年〈一六三六〉,土著起事,趁半夜攻擊聖多明哥城岩,殺了三十個人〈或作七十個〉西班牙人,並焚毀該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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